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《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农渔发〔2019〕1号)和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20〕37号)等文件精神,加快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,江苏各地加快推进池塘生态化改造的先行先试。河蟹对养殖池塘水域的环境要求高,江苏作为河蟹养殖大省,积极推进河蟹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改善,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,创建了一批生态循环养殖和尾水处理示范区,总结推广一批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。本文主要介绍“三池两坝”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技术要点,以供参考。

一、总体布局

二、生态养殖区

根据现代池塘工程学原理,采取“彻底清淤、浅改深、不规则改规则”等措施,改造池塘、修整池埂道路。塘埂改造以池塘清出的淤泥堆积为主, 原则上不额外运输土方, 改造须平整、统一,顶面宽度兼顾生产运输、供电电缆、进排水管道、绿化等日常需求。

1. 进排水系统。池塘进排水系统分开独立建设,进水口拟建于水源上游附近,排水口建于下游区,依照池塘地势形成自行排水。进排水管口分别设于池塘两侧,一侧进水、另一侧排水。总排口需设立明显标识。

2. 池塘。按照生产实际需要,结合自然条件、地形结构以及品种,合理安排养殖池塘规格大小及深度,同一区域内的池塘,应尽可能做到大小基本一致;一般以长方形,东西向。清除过多淤泥,厚度宜保持15cm左右;池塘底部平坦,保持一定坡度,方便池水、水体交换和捕捞操作。河蟹池塘改造具体要求可根据各地养殖模式特点、水平及河蟹养殖技术规范要求开展。

3. 护坡。有条件宜采取护坡措施,常用的护坡材料有网片、防渗膜等;进排水等易受水流冲击的部位可采取特殊护坡措施。

三、尾水综合治理区

尾水治理区包括沉淀池、曝气池、过滤坝及生物净化池。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:

养殖尾水处理原理示意(图片引用自刘梅等)

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须达到养殖场总面积的一定比例,河蟹养殖通常为6%以上。

● 1. 沉淀池●

沉淀池面积占尾水治理区总面积30%-45%左右。

沉淀池主要用于养殖尾水的初步沉淀处理。养殖尾水进入沉淀池后,须滞留一定时间,可在沉淀池内设置“之”字型、“非”字型等挡水设施,使水体中悬浮物沉淀至池底,尽量挖深,最好达到2.5-3m。同时在沉淀池边种植挺水植物,池中架设植物浮床,覆盖面积占沉淀池面积的50%以上池塘防渗膜钱,以吸收利用水体中可能残留的大量营养元素,适量放养螺蛳。冬季清塘时,最靠近生态渠的日常养殖池塘增加为临时沉淀池,清塘尾水在临时沉淀池经微生物制剂、絮凝剂预处理再流入管道(生态渠道)。

● 2. 曝气池●

曝气池面积占尾水治理区总面积5%-10%左右。

在池底安装曝气管,通过底部增氧方式,增加水体中溶解氧的含量。同时在曝气池中加入光合细菌、芽孢杆菌、硝化细菌等微生物制剂池塘防渗膜钱,通过微生物的分解作用降解水体中的污染物。

● 3. 过滤坝●

可选用过滤坝、潜流坝、溢流坝或筛绢网等方式。过滤坝采用塘底加固、砖混结构围成。过滤坝连接沉淀池与曝气池、曝气池与生物净化池,并起到一起区域分割作用。过滤坝通常用空心砖搭建外部墙体,空心砖孔洞方向与水流方向保持一致。坝体中填充大小不一的滤料,滤料选择火山石、陶粒、碎石、棕片和活性炭等,以进一步滤去水体中悬浮物。过滤坝宽度一般不小于2米,长度不小于5米,坝前应设置一道细网材质的挡网,高度与过滤坝持平池塘防渗膜钱,用以拦截落叶等漂浮物。

● 4. 生物净化池●

生物净化池面积占尾水治理区总面积50%左右。通过种植沉水(苦草、伊乐藻、金鱼藻、狐尾藻、眼子菜等)、挺水(莲藕、香蒲、水芹、美人蕉等)、浮叶(空心菜、凤眼莲、睡莲、菖蒲等)等各类水生植物,水生植物覆盖面积80%以上,以继续吸收利用水体中残留的氮磷等营养盐,合理选择植物种类,分类搭配,保证四季均有植物生长。通过在生物净化池中放养少量鲢鳙鱼、螺蛳及河蚌等滤食性水生动物,以滤食水体中的浮游动植物。

● 5. 生态渠道●

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大型排水渠道兼作生态渠道的功能,宽度宜大于3m,深度不小于1.5m;在渠道内种植水生植物,或设置浮床,覆盖率达30%以上,放养河蚌、螺蛳,30-50kg/亩,放养花白鲢或鲴亚科鱼类,50-100尾/亩;生态渠道如护坡应采取生态护坡,禁止过度硬质化护坡,避免破坏自然生态净化效果;在易受水流冲击的部位,可采取适当的硬质化护坡。